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摘要:1月9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监察部副部长肖培,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和中央纪委宣传部部长朱国贤解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并答记者问。

1月9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监察部副部长肖培,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和中央纪委宣传部部长朱国贤解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并答记者问。

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6.2万件

吴玉良首先通报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有关情况。

吴玉良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给予纪律处分223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6.2万件,给予纪律处分119.9万人;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14.3万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55.4万人。

吴玉良介绍,据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全国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是75%,2013年是81%,2014年是88.4%,2015年是91.5%,2016年是92.9%,逐年走高。

吴玉良介绍,这次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中央纪委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谈话函询218人、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800人次、组织处理2500人、处分7900人,做到了铁面无私。规则的制定实施,是中央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行动,充分表明了纪检机关严格自律的责任担当和坚定决心,向全党全社会昭示,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在接受监督,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有记者问,国家监察委员会与中纪委的关系是怎样的。肖培介绍,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在北京、山西、浙江开展试点,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讨论在这三个地区作出改革试点决定的时候,高票通过,这根源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一个鲜明而准确的定位,就是它是中国的反腐败机构。

肖培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现在分散在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以及检察机关的反贪污贿赂,包括预防职务犯罪等职能整合在一起,在试点地区组建新的国家监察机关。目的是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它的监察范围包括六大类人员:第一,国家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即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第二,由法律授权或者由政府委托来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第三,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第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第五,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第六,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

肖培介绍,国家监察委员会将和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即“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行使的是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职责,监察委员会要行使监督、调查和处置的职责。

有记者问,中国为什么还没有制定反腐败法?吴玉良回答,任何立法都有一个过程,立法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反腐败的做法和成效,为反腐败国家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现在,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我们正在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经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国家反腐败机构,制定国家监察法实质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完成国家监察法一审、二审,最终会出台国家监察法。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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