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魏健:滥用手中监督执纪权
魏健,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纪委机关首个被调查的厅局级领导干部。2005年之前,魏健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因为工作表现优秀,被调到中央纪委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这本是组织对他的信任和重用,自然也赋予了他更大的权力,但很多变化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发生。2014年5月4日,魏健在其本人的办公室被带走调查。
魏健先后在第五、第二、第四纪检监察室工作过,联系过多个地区和部门,而他打招呼帮人办事,也遍及联系过的十多个省区市,四川正是他联系过的地区之一。向魏健输送钱财最多的一名老板是四川商人宋志远,金额达到上千万元。当时他想在四川上马一个项目,希望能获得当地政府支持,为此找魏健帮忙。魏健立刻给当时担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成都市委书记的李春城打了一个电话,请他关照宋志远的项目。
经调查,魏健涉案总金额达数千万元,数额之大、物品之多,令人震惊。向魏健送钱送物的人员达到100多人,其中既有官员、也有老板,既有同学、也有同乡。利益输送的背后,自然是交易,而魏健能用来为人办事的,正是手中的监督执纪权。
【案例二】
罗凯、申英:在商人和官员中间牵线搭桥
罗凯,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他从一开发商手中先后低价购买了位于天津海河边的四套住房、两间商铺,而他则在自己联系的天津地区多次为该开发商在土地审批、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罗凯通常并不直接向地方官员提要求,而是通过饭局把该开发商介绍给官员认识,大家就彼此心照不宣。
该开发商除了在天津,在江苏和山东也有投资,于是罗凯又介绍他认识联系江苏、山东的同事——中央纪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原处长申英。申英也和罗凯一样,都是在饭局上引荐商人和官员认识,并抱着侥幸心理,认为用这样的方式可以逃避查处。
翻开罗凯和申英的案卷,金条、名表、珠宝、商人赠送的礼品琳琅满目。这些贵重礼品足以告诉人们,他们只需在饭局上出个面,就能为商人带来巨大的利益。
不少落马的纪检干部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在商人和官员中间担任牵线搭桥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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