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统筹推进
制度治党的笼子编织成形后,能不能扎得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严不严。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是进一步加固权力笼子并挂上一把制度大“锁”。
引人瞩目的是,我们党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改革试点,使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相互统一,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我们党长期执政、全面执政,依规治党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和政治保障,必须通过依规治党带动和推进依法治国。”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周文彰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必将增添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双动力,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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