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探索“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
执纪越来越严格
十八大以来军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无疑就是一场严肃党规党纪的攻坚战。这一战,始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既有回归纪律立党的原则坚守,又有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传承;既有监督执纪问责的寸土不让,也有建章修规立矩的深远考量。
然而,面对当前作风风气向上向好的有利局面,在主流赞许中也有一些不同看法:有的觉得见好就收、点到为止符合常情常理,一有小问题、犯点小过错就严查重处,不利于安心抓战斗力建设;还有的认为,查处违纪问题是应该的,但不一定事事都要严苛、件件都要曝光……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犹为弃井。坚定不移推进军队正风肃纪反腐,必须坚决破除思想误区,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四种形态”的理念,为监督执纪从严推进提供了强力牵引。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历时一年多的实践探索后,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将其纳入《党内监督条例》,强调“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充分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要求,贯彻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为深化对其内涵的理解把握,今年上半年,军委纪委领导带领机关同志赴战区、军兵种、院校等不同层次、类别单位,广泛调研座谈,形成转变执纪理念、创新执纪方式、推动“四种形态”落实的研究成果,《党纪工作通讯》连续推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专栏,集纳部队和官兵实策灼见。
抓早抓小、抓大抓要、层层设防、警醒震慑的共识日益明朗,军队各级纪委围绕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做细做实,把担责监督、挺纪在前牢牢抓在手上,紧前推进实施。
国防大学纪委着眼加强政治把关和纪律监督,对单独出国执行任务的教研骨干,严格落实政治审查、领导和职能部门临行前谈话、思想汇报等制度,明确责任人,实施动态跟踪监督管理。空降兵某部依托政工网打造“阳光兵事”网络平台,推行“互动式”有问必答、“定制式”事务公开、“点穴式”民主监督,发现问题苗头第一时间遏止整改,获得官兵高频点赞。
从军委纪委向全军通报的典型违规违纪案例,以及“军委纪委网”的“四风”问题曝光台看,有的因为公车私用被通报,有的因为公务活动违规喝酒被查处,有的因为发票报销把关不严被问责……广大党员干部受到强烈触动:过去习以为常的“小事”,现在就是违纪违规的“大事”,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和观望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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