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学习时报:请您谈谈如何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中的关键作用。
戴小明:风成于上,俗形于下。领导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关键少数”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中起着关键作用,他们的一举一动,代表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引领着社会风尚。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个人品德,提高道德修养、精神境界。与此同时,提升法治素养,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陈显辉: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道德氛围至关重要。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到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始终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既要善于守好法律底线,还要勇于攀登道德高峰,将道德高尚作为为官之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王晓光: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直接影响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法治培训;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质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王树江: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中国历来主张“民以吏为师”,明代以降“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一直是官员理政的箴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关键少数”的作用更是对领导干部的理政要求。法治社会要求一切国家权威都受法律约束,政府必须保障权利、限制权力的基本属性要求领导干部要树立权利意识,尤其在我国80%的法律规范是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的前提之下,行政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守法状况对社会的引领作用不可轻视。公权主体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和法治的必然要求。为此党中央始终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干部选拔标准,并明确把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法治素养作为新时期干部的基本能力、素养加以要求。
喻中: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中的关键作用,首先体现为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做好法治意识与道德自觉的表率。“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中的带头作用、示范作用,就是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中的关键作用。因此,要抓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必须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一方面,要通过制度形成正面的激励,激励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其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中的表率作用。另一方面,要健全相应的责任制,对那些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中不能发挥表率作用,甚至充当了“负面表率”的领导干部,实行严格的问责,以倒逼其表率作用的发挥。
(记者何忠国、兰文飞、林珊珊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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