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改再加码——
巡视成果综合运用不断强化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开展巡视工作,云南省委巡视机构既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也注重强化成果运用——通过找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肌体上存在的问题,为上级组织“对症下药”和“实施手术”、解决问题提供重要依据。
5年来,对于巡视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系统性、典型性问题,省委、省政府都重点研究,强调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倒逼改革、促进发展。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在抓紧问题整改的同时,注意深挖病灶、举一反三,努力扎紧制度笼子,促进长远发展。例如,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省政府研究出台了包括《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在内的6个规范性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等制度规定;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针对私设小金库、乱发津补贴、行业协会管理不规范、违规兼职领取薪酬、违规报销通信费、违规乘坐头等舱以及基层党组织不按时换届等问题的专项清理整治。
2015年以来,云南省还组织开展对政府组成部门、省属国有企业及省属高校巡视情况通报会,探索开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阶段评价工作和巡视组工作情况评价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这些创新举措,对被巡视对象和巡视组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产生了较好的反响。
履责再加压——
巡视机构队伍建设持续推进
在巡视成为党内监督常态化的有力举措的背景下,云南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推动巡视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巡视机构党支部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巡视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重温红色记忆、弘扬长征精神,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烙印巡视干部红色基因;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走访,助力扶贫点全力脱贫攻坚;规范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后勤保障,打造作风过硬的巡视铁军。
“牢记重托,不负期望”。省委各巡视组自我加压,明责、履责、尽责,把“打铁还要自身硬”“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落实到行动上。
一方面,揭开巡视工作神秘面纱,做到全透明、全公开,不遮遮掩掩,不回避矛盾,不怕得罪人;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毫无保留地向被巡视地区、单位进行反馈,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抓好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及时公布整改结果,并将反馈意见在党内通报和媒体上公开,强化党内、群众和舆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另一方面,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坚持原则、刚正不阿、实事求是,以公心、诚心、耐心发现问题,严防居高临下耍特权,严防以巡谋私,严防打着巡视机构的牌子办私事……担当、有为、自律,使巡视工作的震慑力和权威性日益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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