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六个突出”构建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2)

以“六个突出”构建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2)

摘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紧扣“新形势下”党执政兴国的时代大背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直面管党治党新问题、着眼实现伟大复兴新使命,就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全面部署,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遵循。

突出标本兼治,体现了防治结合的统一性

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

《准则》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形成的宝贵经验和基本规范,阐明党关于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和立场,既是讲明道理,也是严明规范;既指出了病症,也开出了药方;既有治标举措,也有治本方略;既是思想防线,也是制度防线,特别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其中,是我们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的具体体现。

突出关键少数,体现了以上率下的示范性

党员领导干部是党执政的骨干力量。《准则》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这是由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所处的位置决定的。

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处在关键位置,具有关键作用;高级干部更是少数中的少数、关键中的关键,直接关系到党的整个肌体的健康、活力和生命。因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抓起,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突出政治担当,体现了管党责任的具体性

直面问题体现勇气,解决问题依靠担当。担当体现党性,担当关乎事业。担当责任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要求。《准则》坚持价值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统一,一方面,坚持正面倡导,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提出了一个又一个“必须”的正面要求,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另一方面,又针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开列了大量“不准”“不得”“禁止”“坚决反对”“决不允许”等负面清单,划出不可突破的底线,精准鲜明、掷地有声,是对领导干部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明确的、具体的,也是最基本的要求,目的就是为了着力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激发政治担当。

(作者崔利民系陕西省纪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