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谈话函询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3)

福州:谈话函询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3)

摘要:福建省福州市纪委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坚持把谈话函询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打造“123”谈话工作模式,推动谈话函询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严把“三道关口”,紧盯问题确保实效

“虽然已经退休,但是这次谈话让我深刻体会到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组织的良苦用心。”被福州市纪委约谈的退休干部陈某感言道。此前,群众反映陈某(正处级)违规将公有住房分配给不符合租住条件的单位职工。福州市纪委经过核查,决定对其进行谈话。通过谈话,陈某承认了错误,并协助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在开展谈话函询工作中,福州市始终紧盯存在的问题,注重严把“谈前、谈中、谈后”三道关口,做细做足功课,确保谈话函询工作取得实效。

谈话前,全面收集了解问题线索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方案,通过谈话前的综合分析研判,明确谈什么、怎么谈,做到心中有数。谈话中,坚持问题导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过错;对解释说明含糊不清、存在疑点或者发现重要违纪线索的及时处置,该立案的立案,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坚决避免“一问就没”、“一谈就了”。谈话结束后,按照“一份问题清单、一份谈话方案、一份谈话提纲、一份谈话记录、一份说明承诺”等“五个一”的要求,实行一人一册,建立谈话提醒档案,并对谈话效果和说明材料进行总结评估。对说明不清楚、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完善的,视情再次组织谈话;对谈话后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改正的,严肃给予组织或党纪处理。

福州市还着力加强谈话结果运用,对党员干部在谈话函询中受到警示、纠错、诫勉的,要求其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接受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共同监督,并列入个人廉政档案,与干部考核使用相结合。对未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还干部清白,并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监督。今年1至10月,福州全市通过谈话函询,共为39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