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国企不仅不能例外,而且尤为紧迫。
一是要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把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头等大事,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失职的观念,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真正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落实党建责任、抓好党建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选拔、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制度改革。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要坚定不移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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