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辅警”的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管理使用混乱等问题日益突出,甚至出现了不少滥用职权、违法犯罪的现象,被人们戏称公安机关的“临时工”,有时还成为“顶包”者。“辅警”的这种无法无序的管理状态,为警民关系增加了一些杂音,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诟病。
随着中国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民众对于不专业、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越来越难以接受。加强对辅警现象的治理、清理整顿辅警队伍,对于提升中国执法队伍的素质与形象无疑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如果不解决辅警现象产生的根源,那么就仍然难以摆脱要么“无力维护社会治安”,要么“只能接受低素质业余执法者”的两难处境。
辅警问题的治理关键在于理顺三个关系:
其一、为公安机关减负。让公安机关从非警务的社会治理当中解放出来,能够在真正需要专业警察执法的地方集中投放资源。
其二、调整头重脚轻的治理结构。让一线部门有更多的资源、更多的编制、更好的待遇,能够用得起人、留得住人。
其三、理顺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关系。一方面,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积极扶持、鼓励良性的基层社会自治,让民间团体成为化解纠纷、稳定社会秩序的担当者。另一方面,则是要充分利用政府采购、PPP等模式,将条件合适的公共服务市场化,从而引入市场力量来增大社会治理资源的供给。
事实上,不管是辅警还是真正的警察,在公众眼里,都代表着国家权力,本质上都承担着执法者职责同担的法律要求。面对目前辅警人员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既要在招录、使用、培训、管理、考核等各个环节把好关,又要设置科学合理的退出机制,不断提高辅警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让其尽快跟上社会发展脚步和百姓期待。从长远来说,要通过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基层警力不足以及警力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建设公正严明文明的执法队伍。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