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团结的终极指向——向心
1949年11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的新华社答读者问中关于国旗的说明是:“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尖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这是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在形式上也显得紧凑美观。”“形式上的紧凑美观”是一个捎带的考量因素,更重要的是,五星红旗体现了“围绕着一个中心”的“根本政治思想”,这才是五星红旗入选国旗的最大理由。这表明,团结的终极指向是“向心”——即团结在党的周围。
“党的领导”并不规定于宪法的条文中而见之于宪法的序言,这是1982年宪法不同于1975年、1978年宪法的地方。于是,立宪者不吝笔墨洋洋洒洒1800余言的宪法序言就具有了某种特殊的使命,它需要完成坚持党的领导的必要性和正当性论证。
(一)团结在党的周围——以时间为序列的事实展开
宪法序言几度提及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等用语分别在三个时间维度展开,即过去、现在和将来。
1.过去时揭示的历史经验
宪法回顾了20世纪中国发生的四件大事,除了辛亥革命以外,其他三件大事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的。“通过对20世纪中国历史事件作一番选择和排列,一般性的历史知识或历史事件就演化成或上升为‘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历史逻辑与历史哲学。”在党的领导下,我们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历史事实可以使我们获得两个结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就像《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强调的:“中国各民族人民从亲身经历中看到了这个事实,从而在党的周围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实现了我国历史上空前强大的政治团结。”于是,人民团结在党的周围,就不是党自封和强加的,而是各族人民“从亲身经历中看到了这个事实”。这个“事实”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掌握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2.现在时呈现的建设成就
序言第六自然段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并直接体现为“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而这些成就又和全国人民团结在党的周围结成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密不可分。取得辉煌的成就的同时,虽然党也可能犯错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即较为委婉地表达了这一点——但必须承认,成就依然是主要的。中国共产党承认自己的错误不是翻历史旧账,而是显示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直面问题的胸怀,并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这样,通过序言,用建国以来的事实证明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们事业成功的保障,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康的必要前提。
3.将来时表达的自信和期待
序言第七自然段说,“中国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因为我们还有着伟大的目标——“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需要完成。82年宪法使用了区别于75年、78年宪法“必须拥护(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命令式的断语,“将继续”三个字的使用比“必须”显得和缓,“将继续”三个字充满了党对人民期待,也充满了党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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