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条例》的特色

报告人:金民卿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部副主任

导读:

《问责条例》的特色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突出强调了党建工作的问题意识;第二,突出强调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第三,突出强调了“关键少数”的责任,也就是“一把手”责任;第四,突出强调了从严从实的要求。[文稿]

2016-11-30 16:18:00 来源: 宣讲家网 我要评论(0)
校对:王莹责任编辑:赵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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