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条例》的特色
报告人:金民卿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部副主任
导读:
《问责条例》的特色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突出强调了党建工作的问题意识;第二,突出强调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第三,突出强调了“关键少数”的责任,也就是“一把手”责任;第四,突出强调了从严从实的要求。[文稿]
报告人:金民卿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部副主任
导读:
《问责条例》的特色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突出强调了党建工作的问题意识;第二,突出强调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第三,突出强调了“关键少数”的责任,也就是“一把手”责任;第四,突出强调了从严从实的要求。[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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