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顶层设计完善产权保护的法治化路径(4)

以顶层设计完善产权保护的法治化路径(4)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必须承认,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全社会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有效保障、实现每一个经济主体的财产权,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每一步,都推动了经济社会新一轮蓬勃发展。改革开放初期在农村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了中国从传统农业大国向现代化工业国家的转变;上世纪90年代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一大批国有企业脱胎换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更强更优更大”;新世纪以来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出台物权法,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进一步受到保护,为各类市场主体化解了后顾之忧。实践证明,有效的产权保护是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实屏障和重要基础,须臾不可或缺。

应该看到,产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根本手段就是制度化、法治化。要以制度之力,划定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清晰界线,彻底消除假借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等现象,及时填补产权保护的法律空白,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体系。面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进程中的痛点难点、压力阻力,政府要发挥关键性作用,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将顶层设计落到实处;社会各界也要积极行动,增强产权保护意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真正用好产权保护这颗“定心丸”。

作为顶层设计,《意见》逐条明确了各个任务的具体负责部门。于此,不仅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而且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在事关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体现法治理念,做到于法有据,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启动基础性、标志性、关键性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产权保护,涉及到国计民生的方方面,是保护各类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的制度安排,更涉及到诸多政府行为以及公权力的运行,必须始终将其规范在法治的轨道上,让“法治力量”得到彰显,才能真正保证让“有恒产者有恒心”。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