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全面从严贯穿监督全过程(2)

把全面从严贯穿监督全过程(2)

摘要:作强化自我监督的表率。要带头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运用“四种形态”过程中,要保持纯正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事事出以公心,绝不滥用执纪审查权。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要自觉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完善内控机制,把执纪审查权关进制度笼子。

突出主业主责,把全面从严要求贯穿监督全过程

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归结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委要尊崇党章,聚焦中心任务,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保持政治定力,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要擦亮双眼抓监督。要在全面从严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对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等重大部署,特别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保证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监督,全面加强日常监督。坚持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相结合,发挥好巡视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强化派驻监督,把探头作用发挥出来,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要挺直腰杆抓执纪。要坚持正风反腐两手抓、“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要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挖细查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持续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要义和政策界限,在保持执纪审查力度的同时,多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要铁面无私抓问责。坚持把问责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作为纪律审查的必然延伸,坚决以不落实之事问责不落实之人。要抓住“关键少数”,紧紧盯住党委(党组)、纪委、党委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职责,对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的,坚决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要坚持正确执纪导向。要坚持约束与激励并重、惩治与保护结合,旗帜鲜明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对待犯错误的干部,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引导他们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向组织说清楚自己的问题,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把握好工作失误与严重失职渎职、一般性错误与严重违纪违法的界线,不得因混淆错误性质或夸大错误程度对干部作出不适当的处理。要认真落实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保护干部积极性。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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