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失信案超千件:“新官不理旧账”成挡箭牌
中办、国办近日发文明确,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记者发现,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系统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官员失信”案件超1100件。
失信分为政务失信和个人失信,债务主要体现在工程款、借贷款等方面。基层办案人员介绍,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履行完相关判决义务责任后,就会按程序将其撤出“黑名单”。仍处于全国法院失信“黑名单”,意味着仍未“偿清”相应债务。
在一些“官员失信”案例中,赖旧账成为主要原因。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安徽省霍邱县彭塔乡政府今年10月下旬“上榜”。法院判决书显示,彭塔乡欠某建筑装饰公司的工程款项发生在十多年前,原告一直催要未果,当地法院今年2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彭塔乡政府偿还款项。
此外,部分“官员失信”源于不少党政机关主要领导换人,继任者拿出“新官不理旧账”作挡箭牌。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山鹰认为,一段时间以来,由于考评机制不够科学,少数基层政府盲目举债发展,而继任官员不理旧账,导致历史性欠债无法偿还。
专家建议,遏止“官员失信”,要为政府量身打造“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考核制度,司法机关也要对“官员失信”形成震慑。
法律专家认为,“官员失信”屡禁不绝,与失信成本低紧密相关,一些被执行主体自恃所作所为是“为公家办事”,不太担心会被问责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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