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图解 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热点洞察】
核心提示
■截至6月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6亿亩,超过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3。
■全国流转土地的农户超过了7000万,比例超过30%,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超过50%。
■目前,约有57%的县和乡镇仍没有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有近23%的土地流转未签订合同。
农业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6亿亩,超过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3。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
土地流转如何做到“有序”,规模经营如何做到“适度”?如何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土地流转中,如何保障新型经营主体利益,放活土地经营权?围绕相关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
1、7000万农户参与流转:利益保障机制如何跟进
【基层故事】集中连片的优质水稻,机械化的种植模式,清澈甘甜的灌溉水源……有谁能想到,几年前,陕北横山县还是成片的荒地和芦苇荡。
陕北水稻生产第一大县的横山,受水稻种植投入大、产值小等多种因素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普遍下降,大量稻田撂荒,水稻种植面积从20世纪80年代高峰时期的8万亩,降至2011年的3000多亩。当地政府及时抓准土地流转“牛鼻子”,引导种粮大户创新流转模式,变承包土地为合作经营,发展起一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该县水稻种植在三年间攀升到了4万亩,实现了无定河撂荒稻田华丽转身。
无定河的故事是我国土地流转趋势的一种真实写照。
近年来,随着大量农业人口转向二、三产业,家家包地、户户种田的局面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土地流转成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一种重要推动力量。
农业部统计显示,截至6月,全国2.3亿农户中,流转土地的农户超过了7000万,比例超过30%,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农民转移多的地区这一比例更高,超过50%。
随着土地流转的快速推进,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农业生产者的构成发生了深刻变化。2.3亿农户还是土地承包者,但是已经将很大一部分承包的土地流转出去,不再从事农业生产。
在土地流转大潮中,大量土地正在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目前,我国新型主体数量已超过270万家,其中农民合作社发展态势良好,数量持续增长。截至10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174.9万家,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3.5%,合作社产业分布涵盖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主要产品,并扩展到农机、植保、民间工艺、旅游休闲农业等多领域。这些新型主体在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建设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目前,农业现代化依然成为‘四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短板。要补上这一弱项,就必须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必须适应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形势、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引导土地要素优化配置,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认为,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农业经营规模扩大,是世界农业发展的普遍现象和一般趋势,现在,我国也到了这样的阶段。
在经济学家周其仁眼中,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有望成为继农副产品、农村劳动力之后,城乡要素市场的第三次交融,“这实际上开启了城乡土地市场自由流动的大门”。
农村土地流转加速的背后,是中国农业告别几千年小农经济步入规模化、现代化的新趋势,7000万农户参与流转,利益保障机制如何跟进是一道新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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