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政治意识,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内容和新要求,涉及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内涵丰富、具体明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不断强化政治意识。
(一)坚决维护核心。伟大的事业需要坚强的领导核心。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是党心所向、人心所盼、众望所归,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必须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严肃政治生活。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把握党内政治生活的新情况新特点,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12个方面作出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是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纲领性文件。贯彻执行准则,必须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必须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涵养政治文化,净化政治生态;必须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必须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必须抓住继承和创新两个关键环节,更好发挥党内政治生活作用。
(三)严格党内监督。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纪律检查机关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就要准确把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定位,围绕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等重点内容,紧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抓住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切实提高党内监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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