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管住选人用人关键环节
选人用人是党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复杂工作,只有用制度来规范,才能赢得干部的信服和群众的认可。制度带有全局性、稳定性,管根本、管长远,依靠制度选用干部能够增强刚性约束。选人用人制度是我们党对干部队伍建设客观规律的把握和对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一项规定就是一个保证,一个步骤就是一道关口,其规范性和完整性能够确保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干部选用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资格、条件、程序、纪律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守纪律不放松,在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上当好表率,切实防止制度执行上的“稻草人”现象,避免产生“破窗效应”。能不能把制度严格落实到选人用人中去,关键在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政策、法规和程序行使选人用人权,把握界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确保选人用人规范有序、严谨严密;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使不择手段、投机钻营的人无利可图,使阿谀逢迎、溜须拍马的人无机可乘、使违背原则、追名逐利的人无处立身。组织部门担负着选贤任能的重要职能,既是贤士良才的“挑选者”,也是选人用人的“把门者”,必须严格落实制度,把好“第一关”,凡是制度明确规定的,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绝不能把制度当作可紧可松的“橡皮筋”,切实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
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是保证选准用好干部、纯洁用人风气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历来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通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能够有效督促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加强选人用人监督的重点是:监督严格执行用人原则和标准情况,看用人导向是否端正;监督严格把握用人资格和条件情况,看用人把关是否严格;监督严格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情况,看用人程序是否合规,尤其是看在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是否存在着搞变通、作选择、走形式;监督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看用人风气是否清正。加强选人用人监督的同时必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那些搞不正之风的人不仅捞不到好处,而且要受到严厉惩处。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宣布无效,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对说情、打招呼和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坚决抵制。
(作者单位:西安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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