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条例》的说明凝聚多重共识

《准则》《条例》的说明凝聚多重共识

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习近平同志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当务之急要深入研读新规条文,吃透精神。作为仅次于党章的《准则》《条例》,必将深刻影响到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从这个意义而言,读懂新规起草的来龙去脉,明确问题重点,对于凝聚全面从严治党共识具有重要意义。

增强新规的客观认识。为啥要出台新规?新规又具有哪些现实针对性?30多年来,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经验,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理想信念不坚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庸懒无为的问题,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不同程度存在,也有“四风”突出问题,更有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还有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的问题。条例实施中的问题也比较突出。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只有客观认识到这些问题,才能精准把握新规要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如何继续巩固好这些成果,保持好这些良好势头,需要我们用党内法规的形式来提升和促进。当全面从严治党被提升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个治国理政高度之后,出台新规也就顺理成章了。反过来说,在新规之中我们既要看到对当前形势问题的应对举措,也要看到对一些经验做法的提升与发扬。

明确新规的现实地位。如何来看待新旧《准则》《条例》,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客观而言,无论是党内政治生活,还是党内监督,我们党都有规定。一个是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一个是2003年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新法规的出台是并不意味着原有的法规失去了意义。首先要肯定原有法规的作用。要用历史眼光去审视,1980版《准则》在当时条件下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而2013版《条例》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准则》为例。1980版《准则》的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我们制定和颁布新准则,不是要替代旧准则,而是要在坚持其主要原则和规定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规定。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在贯彻落实新法规的过程中不能与现有法规进行割裂,而是要进行继承与发扬,同时也要杜绝某些同志借新规的执行来否则过去的成绩。

突出新规的重点把握。新规究竟遵循了哪些基本原则,在这些严格的规定条文中蕴藏着怎样的精神情怀,通过说明介绍,我们看到了其中的内在气质。比如,时代性、创新性特点,显然新规定是一种继承与创新的结果。突出党章的权威性,在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规的过程中,必须始终不忘党章学习,要把党章放在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新规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修订出台的,因此也应该在破题中去把握和落实。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用发展的眼光和思维来审视新规,来落实新规,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虽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但对于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来说,更应该走在前列,更应该做出表率。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并非只是普通党员的事情,也不只是一般干部的事情。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子帅以正,孰不敢正?正因如此,《条例》和《准则》才尤其强调高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

(作者单位:四川省都江堰市幸福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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