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成就(2)

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成就(2)

摘要: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选择,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基石。

总体部署

促进行政司法改革新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对法治工作的全面周密部署,我们党在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等方面成效卓著。

法治政府建设成绩突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分别对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重要论述。强调要深化行政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十二五”期间,国务院各部门累计分9批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并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一历史概念;同时,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工作,中央政府权责清单试点稳步推进,地方31个省份已全部公布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4个省份公布了责任清单。

司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2014年,中央深改组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和《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和具体路径,为改革的重点难点指明了政策方向。截至2016年1月,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已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推开。当前试点改革主要集中在完善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制,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以及完善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等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入,将有更多的改革内容付诸实践。

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社会舆论影响裁判的现象时有发生。鉴于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证司法公正的新措施和预防、纠正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新机制。2013年,中共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发布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和《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力求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享受到依法治国带来的现实红利。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选择,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基石。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 马擎宇)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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