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法治建设新要求,争做廉洁从政质监人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抓好党的廉政建设,提出了“管党治党”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我们在座的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自觉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自觉践行“反腐倡廉”新要求,坚定信念、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在加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自觉做到廉洁奉公、清白做人、干净干事。
(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观教育,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政治定力,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本色,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真正为党尽忠、为国分忧、为民谋利,既廉政又勤政、既干净又干事。要加强党性锤炼。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增强,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加强主观世界改造,是一个需要终身不懈努力的过程。今年,中央下发通知,在持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目的就是进一步强化党性锻炼。我们要扎实开展好专题教育活动,主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强化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要加强道德修养。“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党员干部要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重要的人生必修课,自觉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时时处处见贤思齐,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要用好选人用人考德这根杠杆,引导党员干部时时处处用党章和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检点自己、修正自己、提高自己,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加强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浩然正气,升华思想境界。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弘扬新风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堤坝防线。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在党纪党规面前不可“任性”。要杜绝腐败,营造优良政治生态。结合今年的反腐倡廉任务,我们要持续强化“廉洁质监”建设,做到反腐败斗争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不遗漏一条腐败线索,不放过一个腐败分子。要健全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要强化制度建设,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健全科学选人用人管人制度。更加注重对干部德的考察、廉的把关,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越轨提拔。要强化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今年是主体责任问责之年。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做到对自身行为负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要守住廉关。每个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做到“六不准”。去年,市局成立的“廉政监督小组”要继续发挥监督作用,把好廉政关。
(三)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防止“四风”问题死灰复燃任务依然艰巨,“四风”问题以更隐蔽的形式出现,换上了“隐身衣”、披上了“新马甲”、进入了“青纱帐”,呈现出变异的新特征。要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切实抓出长效、抓出常态、抓出习惯。要持续改进机关作风。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和市委市政府20条规定的落实,严格执行市局强化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严防“四风”问题“抬头”或改头换面以其它形式出现。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模范执行厉行节约、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廉洁自律规定,带动和促进机关作风持续好转。继续加大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力度,深入治理庸、懒、散、拖、浮等消极现象,巩固和扩大“三治三提”活动成果。广泛开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各项要求,了解群众诉求,重视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要大力加强行风建设。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切实做到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着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四个一线”人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开展利企便民活动。扎实做好行风政风评议工作,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系统全年目标考核体系,通过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确保质监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名次始终保持先进行列。各行风评议重点参评科(室)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参评环境,树立“人民质监、质监为民”的良好形象。要持续加大纠风力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行业不正之风,持续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着力解决影响系统形象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检查收费行为,加强执收执罚监督管理,努力减轻企业负担,严肃纠正检验检测机构强检、约检、不检等违规行为。加大行风典型问题和案件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继续抓好集中走访座谈活动,加强群众反映问题的深化治理,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依法用好手中的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权为公,能赢得民心,带来荣誉;以权谋私,定会带来罪恶与镣铐。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时刻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授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变成谋取私利的资本和工具。从质监系统实际来看,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政府的工作部门,肩负着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拥有7项行政审批权力和22项行政服务职能。反腐倡廉也与我们的工作息息相关,因为,我们每位同志手中都握有或大或小的权力,如果权力用于谋取私利,权力失去应有的监督,就会产生腐败。尽管我们面临的更多是小问题、小事情,但是必须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治病于初始,治患于未然。要密切关注身处一线的“小人物”,如一线执法人员、一线检测人员、一线审查人员、一线窗口人员,还有领导身边人员等。实践证明,“小人物”往往身处一线、作用特殊,发生问题机会多,潜在问题隐患大,如果任其恣意发展,很容易酿成大祸。质监系统各级党组织在紧盯严防“党员领导干部”不出问题的基础上,要腾出时间、拿出精力,加强对易被忽视、不被关注、难以监督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做到监控全方位、全时空、全员额,严防“灯下黑”和“边边角角”出问题,做到警钟常鸣。因此,我们必须自觉学法纪、懂法纪,弄清楚哪些事可为、哪些事不可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自觉在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切不可越雷池一步。要有主动接受监督的胸怀,把监督看作是一种约束,一种爱护,一种警戒,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摆正个人和组织、权力和监督、自律和他律的关系,常听“批评语”,常敲“廉政钟”,争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不做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切实做到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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