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大以来以制度反腐倡廉的新举措
(一)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空前一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我们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总书记的分析和论述,对于我们全面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顶层设计”推进制度反腐的新举措
反腐败呼唤“顶层设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民的思想观念都发生深刻变化,腐败问题出现许多新情况、新态势,一些领域腐败行为易发多发,腐败“潜规则”盛行,腐败行为日趋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十分迫切地要求加强反腐制度顶层设计,扎紧反腐的制度笼子。
一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2013年,中央纪委遵照党章、党内法规和党中央指示精神,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中央纪委监察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25个清理至14个,在机构、编制和人员数量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内部调整配置,中央纪委执纪监督的人力占到内设机构人员的70%左右,增设了4个纪检监察室,使纪检监察室由8个增加到12个。省、市一级纪委的纪检监察室也达到7个以上。此外,中央纪委还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以破解纪检监察部门自身腐败的“灯下黑”僵局。
二是加快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向国家部委派驻51个纪检组的情况下,去年,又新设7家派驻纪检组,分别赴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这是党的历史上,中央纪委首次向党的工作部门和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派驻纪检组,是实现派驻全覆盖的重要一步,将弥补对中央一级党政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缺位”。
三是改进了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巡视工作注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发现多少就查处多少,不设指标、没有例外。要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通过5轮巡视,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和突出问题。山西塌方式腐败、衡阳人大代表贿选案、南充市党代会发生的有组织公款拉票贿选案,都是巡视发现的。中央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中,苏荣、朱明国、万庆良、金道铭、武长顺、秦玉海等40多人的问题线索也是巡视发现的。中央巡视组在不到2年时间内,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巡视了一轮,实现了全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部署开展了巡视工作,共派出208个巡视组对1214个地区和单位进行了巡视。除实现中央及省区市巡视工作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还探索开展了“专项巡视”,针对一个地方、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某个方面、某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巡视,体现机动灵活、出其不意、短平快的特点。
四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机制。即: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进一步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厘清了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定位和职责分工,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是新形势下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对于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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