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党的领导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
胡锦涛同志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和改善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在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能否建设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要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民主法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分析社会建设状况,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要不断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到实处。
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着眼点和立足点,深入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量工作同党的群众工作有密切联系,要求我们把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工作做得更好。要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努力使党的群众工作取得实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保证。
当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社会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在党中央领导下,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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