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在乡村落地生根(3)

核心价值观在乡村落地生根(3)

摘要:在中国的传统乡贤文化中,敬祖先,重乡土,爱桑梓,培育乡土观念,成为族人、乡人、国人增强凝聚力的一种方式。因此,在这样一种传统文化的氛围中,走出的不仅仅是一代代、一个个的举人、秀才,更是无数的将相栋梁,他们被乡贤文化所熏陶、所滋养而成长起来,由村落之所最终走向国家之殿,并最终以其丰功伟绩而受到万世敬仰。

乡贤,乡、贤缺一不可。“乡绅”未必“乡贤”

湖南日报:谈到乡贤,我们总想起一个词:土豪劣绅。显然这不是一个褒义词,也有特定的语境。历史上是否有这样的群体存在?它和我们所要提倡培育的乡贤本质的区别在哪里?

胡彬彬:“乡绅”这个名称在宋代已经出现,但在明代文献中经常用的是“缙绅”。“缙绅”又作“搢绅”,《说文解字》:“搢,插也。”“绅,大带也。”“缙绅”指插笏于绅带间,这一般是官宦才有的装束。到了明清时期,“缙绅”多用来指称“乡宦之家居者”。缙绅相近的称呼还有绅士、绅衿等,但若从广义上说,可把他们视为同一类士人。“乡绅”指的是“在乡之缙绅”。乡绅并不总是被乡里所称道,历史上有一些乡绅倚仗权势和财富,搜刮乡里,无恶不作。清代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书吏》中对这类群体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判:“下自州县,上至督抚,旁及海关,房科胥差,皆以重貲承充,与本地劣绅痞棍串通作弊,恐吓乡愚,勒索无辜,被累者竟致无门可诉。”这些当然不是我们今天提倡的新乡贤。

当然,我们说的乡贤,是乡绅中的良绅,他们根植、立足于乡土社会,以其士大夫的文化精神,影响、作用于乡土社会,上利国家,下益乡民。他们有些人通过读书获得功名,走出乡村,在外为官,在他们年老退休之后,再选择回乡养老。他们深受儒家礼仪教化的熏陶,一向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即便是退隐在野,也不忘教化乡里,热衷于地方公益事业,设义田、修水利、办书院、赈灾民,等等。作为一个特殊的阶层,他们具有沟通地方政府与社会的权利和便利,对于地方政府的政策,亦可以代表民众向州县官进言。同时,他们又经常是宗族长,维持着乡间社会的礼仪和秩序。这样一个阶层,在乡村社会实践儒家的“进亦忧,退亦忧”的理念,维系着乡村社会的秩序。

在2014年9月召开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中宣部部长刘奇葆说,乡贤文化根植乡土、贴近性强,蕴含着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力量。在城镇化的浪潮中,农村优秀人才大量向城市流动,正所谓“秀才都挤进城里”,有人不禁叩问“乡贤何在”?从现实情况看,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正日益成为“新乡贤”的主体。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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