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云成:党内问责制的历史沿革(2)

杨云成:党内问责制的历史沿革(2)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内问责

2016年6月,中共中央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下称《问责条例》),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开展问责的党内法规。因涉及面广,事关党的建设全局,因此采用“条例”的形式。

与其他问责制度相比,《问责条例》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首先,问责事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涉及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纪律等。其次,问责对象既实现党组织层面的全覆盖,又紧紧抓住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再次,问责的方式坚持预防和惩处相结合。

通过上述梳理可以看出,党内问责制度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问责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地位,决定了今后必然会有后续的贯彻、细化《问责条例》的规则、办法或是细则出台;今后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必然会制定出以《问责条例》为指导、针对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的问责制度。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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