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乡村的第五个难点是乡村土地资源配置的相对稳定与土地利用结构的大变动的矛盾。过去对土地的利用是相对稳定的,但是在美丽乡村建设时期,土地的利用要调整,有的地方原来是耕地,现在变成林地了,或者变成其他的用地,我们正处于土地利用结构大变动时期,与这个问题相联系的,就是农村土地利益固化与家庭人口结构时刻变化的矛盾。因为咱们处于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时期,社会结构在变动,人口结构在变化,但是我们的土地利益是相对凝固的,政策导向是希望土地的利用关系保持相对稳定,但是,无论是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还是用地结构的变化,都在要求调整土地利用关系。在中国农村,这个矛盾具有普遍性,而在各地也有不同的引爆点。比如北京电视台的电视节目《第三调解室》,节目中讲的很多家庭矛盾都涉及土地补偿、拆迁补偿的利益分配。怎么解决这个矛盾?恐怕还要进行土地制度的根本变革。
在土地制度的根本变革方面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农村土地私有化,但这个面临着很大困难和问题。比如说,村民的资格认证就很难。在土地承包方面,国家要求确权发证。但是有的是确权了也不敢发证,为什么?比如说,上世纪80年代,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了,娶了一个老婆,有两个孩子,一个人的地,四个人来种。但是在一些家庭中,有女儿,有老人,等到姑娘出嫁了,老人去世了,这样的家庭可能就是一个人种了几个人的地,甚至有的家里没有人了,就把承包地委托给了亲戚或者朋友。那么此时,确权发证该发给谁?怎么发?再比如农村的粮食补贴,怎么补?不可能是今年你种了多少粮食就按照亩数补给你,大部分还是按照原来的承包关系,所以粮食补贴不一定补到种粮的农民身上去。这就跟我们政策的初衷产生了很大的矛盾,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太复杂了。
关于土地问题我认为,中国土地制度是基本的经济制度,土地的特点、资源特点就决定了你不能按照一般的生产力要素来考虑土地问题。现在我们城市的土地还是国有的,这是很好的,因为城市化地区人口高度密集,利益关系高度复杂,土地如果私有的话,土地收益怎么分配?而且,我们正处于城市化加速时期,农村人口正在大量减少,怎么解决农民的土地权益?就农村来说,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们对土地的依赖性就会越弱,这就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操作空间。
那么,这个矛盾的焦点在哪?焦点就在于土地结构调整过程中土地升值收益的分配。比如北京的近郊,土地是值钱的,但是到了太行山里边,土地是不值钱的。因此,解决土地的矛盾,就要解决土地升值的收益分配问题
建设美丽乡村的最后一个难点是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管理体制存在着矛盾。过去我们的村干部有双重身份,一边承担着国家政府的职务,一边是农村居民的身份。这个身份和职能实际是矛盾的。你承担的是政府的行政职务,但是身份又不是国家干部。在中国历史上有“皇权不下乡”的说法。农村一直都是士绅政治,或者叫乡贤政治,由乡贤来统治,很多公共事务,由乡贤出面,靠他的威望和家庭财产来解决。而现在是靠“两委”(即“支委”和“村委”),而且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这是中国社会的进步。有人用中国多少人养一个政府干部来解释中国政府机构的冗杂、庞大,这是不对的。他只看到了古代60个农民养一个官,却没有看到当今官员所承担的社会职能。过去农村修桥补路,由士绅出面,大家有力出力,有钱出钱。现在都是由政府来做。所以,现在的农村社会公共治理远不是过去可以简单类比的。农村的公共设施得有人维修,得有人建设;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得有人进行管理;农村教育、农村医疗得有人去做。这样农民才能够减少很多麻烦。再进一步说,我们的经济关系跟过去也不一样了。在农业社会,各家种各家的地,互相之间没有什么来往。解放初期,政府号召插犋,就是指几家农户合用牲口、农具,共同耕种,后来发展成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所以,农村现在的发展,更多的是在公共服务方面。时代不同了,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不同了。作为“两委”干部,在承担政府职务的过程中,应该加强这方面的修养和锻炼。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仅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会达到新的、更高的水平,村民生活的幸福指数会有新的提高,“两委”干部所作的贡献也会受到更多的社会认同,个人的利益也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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