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述评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反映人民意愿,顺应时代潮流,能够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提供政治制度保证,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从“一五”计划到“十三五”规划,五年规划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方式。而它的制定实施,从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到经由民主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经典范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结历史经验、洞察时代要求,探索发展以人民当家做主为本质和核心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石。

民主的真谛在于真实体现人民意愿和社会最大公约数

这组数据来自今年的全国两会——今年,全国人代会共收到议案462件,其中有关立法方面的442件,有关监督方面的14件,有关决定事项方面的6件;全国政协大会共收到提案5375件,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个方面。

这些议案、提案来自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21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汇集了他们所代表的十三亿多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社会阶层人民的意愿和期待。

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在两会这一体现中国式民主的制度化平台上,民主的脚步笃定前行。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光辉旗帜。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使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意愿的制度更加健全、形式更加多样、渠道更加通畅,始终确保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广大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是公民最重要的民主权利。

城乡选举代表的人口比例由“8∶1”提高到“4∶1”,再到实现“同票同权”;县人大代表间接选举发展为直接选举,等额选举发展为差额选举……选举法的每一次修改、每一步前行都使得选举制度更加民主,人民的民主权利更有保障。

协商民主,是中国人民创造的重要民主形式。在我国,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特点和优势。

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在这些协商平台上,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让各种意见交流碰撞,不同利益群体达成共识,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强大力量。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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