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何求得改革联动效应
问题 调查中发现,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后,存在医保仍执行原先政策情况。医院和医生的诊疗行为没得到规范,不合理诊疗、检查和用药依然较多,医院检查检验收入和耗材收入比较高;一些公立医院的特需医疗服务挤占了基本医疗服务空间,改革的整体性和协同性还尚需提升。
“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进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既有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也有政策落实的问题,更有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负责人朱德政说。
受财政能力、市场观念等影响,各地改革进展不一。总体看,东南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省份改革着手较早、进展较快,实施也比较平稳;西部地区特别是财力薄弱、用药量较大的市县推进速度较慢。
与此同时,价格调整和改革进度较快,配套改革进展较慢。由于诊疗信息不对称,医疗过程不透明,监管措施不完善,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过度用药现象依然突出。
专家指出,由于扭曲的“以药补医”机制已运行多年,政策起始可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因此通过改革破除“以药补医”这块“绊脚石”并非易事。从以往经验来看,改革遇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并不少见。
如何确保改革能够顺利向前推进,如何建立改革长效机制?
“地方改革实践证明,仅靠推进医药价格改革的单一措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也不利于建立公立医院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朱德政认为,在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同时,应加快推进财政、医保、医疗控费、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协同推进,形成政策合力。
为形成联动效应,专家认为一要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以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和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将药品耗材等内化为医院的成本,充分发挥医保在控制费用和引导合理诊疗方面的积极作用,并不断降低患者个人支出费用;二要强化医院医药费用控制,进一步完善医院成本费用约束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指标,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三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区分医院类型和功能定位,在取消药品加成后实行不同的财政投入政策,特别是对受业务类型影响、改革后在医疗服务价格方面受益相对较少的医院,给予倾斜的财政补偿政策。
(记者 李慧 本报通讯员 王多歌 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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