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面向全体党员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只有深入认识和剖析其内在的辩证关系,才能不断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向深入,从根本上真正自觉践行“两学一做”。
内因与外因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我们应从解决内因入手,不忽视外部条件的变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因泛指党的各级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具体地表现为其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自我学习、自我净化能力。外因泛指一切影响思想作风建设的社会存在、社会意识。从深层次看,它包括社会上各种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和力量对比;从影响最为直接的内容看,它主要指教育的学习制度、组织方式。
“两学一做”的内外因关系,决定我们不仅要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我学习能力和学习的自觉性,变“要我学”“要我做”为“我要学”“我要做”,更需要加强学习教育的学习制度和组织形式的建设,切实做到个人学习教育和集体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统筹推进。这就需要我们带着问题“学”,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谨防学习“以偏概全”“一知半解”,学习了“冰山一角”,就片面地以为见识了“冰雪世界”;通过“自学与互学”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提高学习质量;建立有效的学习制度,并把“两学一做”纳入到履职尽责考核当中去。
“知”与“行”的关系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与“行”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它们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转化。把握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知”“行”关系,就是要以“知”促“行”、以“行”促“知”,最终达到“知行合一”,学中做、做中学。
“两学一做”的知行关系,决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仅要以学为基础、以做为目标,还要边学边做、边做边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这就需要我们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挺在前面,把规矩立起来,把制度建起来,把权力关进笼子,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增强看齐意识,向古圣先贤看齐,向典型优秀学习,在学习中查找差距,在学习中取长补短,在学习中突破自我,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增强实干意识,要有“朝受命、夕饮冰”的使命感和“昼无为、夜难寐”的责任感,在实干中增长才干提升能力。
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继承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继承的发展,没有“不变”、没有继承,发展就失去了基础;没有“变”、没有创新,发展就失去了活力。“两学一做”的继承,就是继承和发扬党在长期革命和实践中形成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创新的优良作风。善于打破定势思维,立足于“继承”,着力于“创新”,切实用新思想新方法解决新问题。
深化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在自身工作实际与社会实践中善于发现问题、正确分析问题、切实解决问题,使理论与实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才能真正做到知与行相统一、学与用相结合。践行“两学一做”,只有坚持群众观点,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才能真正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紧密结合和统一起来,才能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两学一做”,只有坚持实事求是,并努力在认识规律、把握规律、遵循和运用规律上下工夫,使思想、行动、决策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才能真正把工作干出成绩,干到实处。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时刻把党章党规放在心中,时刻用党章党规规范自己的言行,才能“在乱花迷眼中增强定力,在乱云飞渡中保持从容”。
(作者系中共清涧县委常委、 清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