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浒》,防造反
清朝最早提出禁通俗文学作品,是在顺治九年(1652年)。当时清廷颁布禁例:“琐语淫词,及一切滥刻窗艺社稿,通行严禁。违者从重究治。”康熙登基不久后又再次宣告此禁例。所谓“琐语淫词”,指有伤风化的剧本和小说。当时环境尚算宽松,被禁小说仅两本,一是李渔的《无声戏二集》,一是《续金瓶梅》。但前者被禁,多少带点政治色彩,预示着满清政府禁毁小说的真实动机也许并不单纯。
据载,《无声戏二集》在刊刻时,曾得时任浙江左布政使张缙彦的资助。其中有关于张缙彦本人的情节,指李自成攻陷北京时,时任明朝兵部尚书的张“吊死在朝房,为隔壁人救活”,得“不死英雄”赞誉。顺治十七年(1660),御史萧震弹劾张缙彦在小说中自我标榜,张最终遭遇籍没、流徙宁古塔的命运。这张缙彦也是活该,降李自成,降清,活脱脱三姓家奴,既然如此,老老实实就算了,还为自己盖“贞节牌坊”,时常以明朝遗臣自居,清廷自然会对这种沽名钓誉之徒开刀。
《续金瓶梅》的作者是丁耀亢,官方说法是“经查阅该书,虽写有宋金两朝之事,但书内之言辞中仍我大清国之地名,讽喻为宁固塔、鱼皮国等”。
康熙以前禁的都是黄色小说,但在康熙收复台湾后,开始对小说界全面开战。当时,清庭三管齐下,一方面大力推行奴化教育,一方面大肆制造文字狱,另一方面则打着“端风俗、正人心”的旗号,加强对小说的管制。
乾隆十八年(1753年),乾隆下谕,禁止将小说译成满文,理由是满人一向单纯淳朴,小说会把他们教坏。次年,福建道监察御史胡定上奏,目标直指《水浒传》,认为此书“以凶猛为好汉,以悖逆为奇能,跳梁漏网,惩创蔑如……市井无赖见之,辄慕好汉之名,启效尤之志,爰以聚党逞凶为美事,则《水浒》实为教诱犯法之书也”,奏请将此书焚毁禁绝。
乾隆自己也对《水浒传》很是忌惮,那年初,广东东莞莫信丰和增城王亮臣分别聚众起事。七月,直隶、山西又相继奏报邪教案。乾隆的看法是“愚民之惑于邪教,亲近匪人者,概由看此恶书所致”。于是,《水浒传》成了“教诱犯法之书”,在全国范围内遭到严禁。这也是清政府第一次明确以“社会动乱根源论”的旗号查禁小说。
乾隆执政后期,教乱、起义此起彼伏,尤其是白莲教起义,纵横数省,使得满清国势转衰。清廷一方面忙于武力镇压,另一方面也加强思想控制,坚持“社会之所以乱,是因为人心败坏;人心败坏,是因为小说误导”这一逻辑不动摇。
嘉庆皇帝坚决继承老爹的遗志,他的目标不仅仅是《水浒》,在谕旨中,他称“更有编造新文,广为传播,大率不外乎草窃奸宄之事”,换言之,重点在于“编造新文”。所谓“新文”,应是那时流行的公案小说,代表作是《施公案》。此书主题虽是断案,但出身绿林的侠客黄天霸是主角之一,后被“招安”,情节逻辑有点像《水浒》。
《水浒》作为以造反为主题的最著名作品,一直难逃被禁命运。咸丰即位时,天地会势力不断扩张,分支不断衍生。咸丰元年(1851年),清廷再度禁止《水浒》,当时湖南大乱,上谕将湖南地区的天地会分支“动乱”与《水浒》直接联系在一起,但谕旨中也暴露了一个问题:仅湖南就有多处坊肆刊刻售卖《水浒》,可见乾隆年间就颁布的禁令并没起到什么作用。
只是咸丰朝要忙活的麻烦事太多,太平天国、英法联军都是威胁祖宗社稷的大敌,朝廷哪里还顾得上禁毁小说?
即使官方真的将禁毁《水浒》落到实处,意义也不会太大,这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书越禁越受欢迎,《水浒》是清廷禁止次数最多、禁毁措施最为严厉的书籍,但偏偏也是拥有读者最多的小说。既然有利可图,书坊也甘愿冒风险刊刻,据马蹄疾《水浒书录》的不完全统计,从顺治至同治的231年里,《水浒》的刊印达到22次,可谓越禁越流行。
二是想造反的照样造反,他们的许多行为模式确实模仿小说,但却并非因为读了小说而造反,其根源还是不堪满清统治者的压迫。民国人刘治襄在谈及义和团时曾说:“小说中之有势力者,无过于两大派:一为《封神》、《西游》,侈仙道鬼神之魔法;一为《水浒》、侠义,状英雄草泽之强梁。由此两派思想,浑合制造,乃适为构成义和拳之原质”。陶成章曾在《教会源流考》中写道:“洪门(即天地会)借刘、关、张以结义,故曰桃园义气;欲借山寨以聚众,故又曰梁山泊巢穴;欲豫期圣天子之出世而辅之,以奏扩清之功,故又曰瓦岗寨威风,盖组织此会者,缘迎合中国之下等社会之人心,取《三国演义》、《水浒传》、《说唐》三书而贯通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