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加盐酸”和反对宗派保持党的纯洁和统一
保持党的纯洁和统一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独特优势和内在要求,也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目标。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这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方面,随着无产阶级政党规模的扩大,党内成分日益复杂,“小资产阶级分子的增多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持党的思想纯洁和意志统一是重要课题。另一方面,随着队伍扩大和斗争形势复杂,党内宗派现象开始凸显,“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钻到国际里来了。它里面的宗派主义者已经有恃无恐”,如何保持党的组织纯洁和行动统一也是重大课题。
针对保证思想纯洁和统一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通过“加盐酸”的方法来“熔化”各种非无产阶级分子。恩格斯认为促进“加盐酸”的过程,“恢复党内真正和谐的途径就在这里,而不在于否认和隐瞒党内一切真正有争论的问题”。针对保证组织纯洁和统一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多次强调要反对宗派,1871年,马克思在起草的《国际工人协会的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中明确规定:“所有支部和小组,今后不得再用宗派名称。”在实践中,马克思、恩格斯还同巴枯宁主义者等各类宗派进行了卓绝斗争,保持了党的统一。
维护代表大会和党章权威,发挥支部的基础性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非常重视维护代表大会和党章的权威,在其起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明确规定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和全盟的立法机关,负责党章的审查和修订工作。党章的修订体现了“民主”和“集中”的思想。1847年6月,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在同盟第一届代表大会上就已经拟定完毕,经过同盟各个支部和区部的充分讨论基础上提交半年后的第二届代表大会审查并通过,而章程一旦经由代表大会通过,就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无论是总委员会或者是代表大会都不允许任何破坏我们章程的行为”。在第一国际的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中,第五章第一条明确规定,每一个支部均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地的条例和规章,但是“不得与共同章程和条例有任何抵触”。
此外,马克思、恩格斯还非常重视支部的作用,提出支部在党的整个组织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强调“每个支部都应在工人群众中起核心作用”。同盟章程规定,三人以上至二十人的可以成立支部,支部每两周至少开会一次,支部与盟员之间至少每月联系一次,要经常性地向上级区部进行报告工作等等,这些思想和规定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起到重要指导和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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