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已达8000美元,要跨入人均1.2万美元的高收入国家行列,尚需要迈上一个大台阶。从国际经验来看,这是一个难度较大的台阶,不少国家在这一台阶前徘徊多年也未能跨上去。我国能不能顺利跨越这道门槛,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考验。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聚焦于三项重大改革,释放三方面的巨大潜力,形成三大经济增长引擎,足以驱动中国在2022年左右跃升为高收入国家。
推动城乡一体 破除认识误区
分析正反两方面经验,所有进入高收入行列的国家,都是在基本消除城乡发展差距之后;而所有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城乡差距大是其显著特征。韩国在40多年工业化过程中,城乡收入比始终保持在1∶0.9左右,这得益于韩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成功实施了新农村建设运动,而且韩国农民通过出让土地分享到了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增值的财产性收入。
我国目前城乡收入比为2.7∶1,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这既是跨入高收入国家的主要障碍,也是当前经济增长的主要潜力所在。造成城乡发展差距大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城乡居民财产权和户籍权益不平等,制约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镇居民的房地产已经商品化,但农民的房地产仍然非商品化,使农民分享不到城市化过程中不动产增值的收益。另外,农民工尽管为其所在城市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农村户籍使其分享不到附加在城市户籍上的各种公共服务。二是城乡市场之间存在的政策壁垒,严重阻碍了生产要素的双向自由流动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村的劳动力、资金、土地等可以源源不断流入城市,而城市的资本、人才、技术流不进农村。三是政府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的重点在城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体制有了重大突破,允许其用益物权抵押、担保、转让。粗略计算,仅承包地的经营权转让,每年可获得转让费1万多亿元;宅基地的总价值达50多万亿元。若以这“三块地”为质押,在“十三五”期间撬动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20万亿元,投入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工市民化,在城市资本堰塞湖上炸开一道缺口,必将产生瀑布效应。耕地经营权的流转有助于发展集约化、现代化农业,对农业机械等农用生产资料提出更多需求,并能吸引高素质劳动力从事农业经营,从而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使农民真正成为一个体面的职业。新农村建设将改变农村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使农村变得比城市更宜居、更漂亮,并将为建材、家电、汽车等提供新的巨大市场。而农民工市民化将使农民工和留守农村的儿童、妇女、老人共4亿人实现全家团圆梦,并对城市建设和服务业发展带来巨大需求。
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关键是要破除一些认识误区。农村土地实行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分离,允许用益物权抵押、担保、转让,不是对土地公有制的否定,而是对土地集体所有制实现方式的完善。通过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分离,土地成为可交换、整合的生产要素,才能实现与市场经济对接,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当然,土地流转有一个用途管制问题,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必须依法合规。国务院今年2月印发的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全面实现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是对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落实。实际上,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也是借鉴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长期以来,农村土地非商品化,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融合,阻碍了农村生产力发展。三中全会指明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需要不折不扣地落实。
重庆市去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1%,在全国各省(区市)中名列第一。重庆以西部山区的困难条件,何以领跑全国?部分原因在于连续七年实行城乡一体化改革,释放出巨大的增长潜力。近几年,重庆的户籍人口城市化率提高速度在全国所有城市中是最高的。通过建立全市统一的地票市场,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分享到重庆市区的级差地租,获得一笔可观的财产性收入。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支持,等于送给每一个进城落户的农民10万元“安家费”和5件“新衣服”,包括享受市民的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入托政策和城市居民所有的公共服务。这些如能在全国推广,必将为整个国民经济注入巨大活力,成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根本举措。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