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运共同体在实践中的四种层次——全球、区域、双边、虚拟空间
(一)全球层面——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5年11月30日,习近平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巴黎协议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努力给我们思考和探索未来全球治理模式、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带来宝贵启示。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就未来全球治理模式提出了三点主张。一是我们应该创造一个各尽所能、合作共赢的未来。巴黎大会应该摈弃“零和博弈”狭隘思维,推动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多一点共享、多一点担当,实现互惠共赢。二是我们应该创造一个奉行法治、公平正义的未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历史责任、发展阶段、应对能力都不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不仅没有过时,而且应该得到遵守。三是我们应该创造一个包容互鉴、共同发展的未来。面对全球性挑战,各国应该加强对话,交流学习最佳实践,取长补短,在相互借鉴中实现共同发展,惠及全体人民。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一个方面,就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历史责任、发展阶段、应对能力都不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不仅没有过时,而且应该得到遵守”。也就是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是最核心的、最重要的。
其一,共同的责任。现在,中国是全球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有没有责任?中国有责任,但是有区别。为什么有区别?因为现在全球变暖的现状不是仅在过去二三十年间造成的,中国造成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如果要追溯气候变化这个问题,还要追溯到18世纪第一次工业革命,看看当时英国排放多少、美国排放多少。所以说,对于全球气候变暖这一问题,大家都有责任。中国有责任,但不能因为中国现在是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就说这个责任就是中国的,实际上每个国家都有责任,这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即便发达国家现在的国内气候治理做得比较好,但是同样还得对发展中国家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发展中国家现在正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
其二,有区别的责任。有区别的责任,首先是历史责任不一样,这一点刚才已经讲过。其次就是发展阶段不一样,对中国、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目前主要是发展自己的经济,所以有些问题可能也是难以避免的。
其三,应对能力不同。对于能力比较大的国家,当然可以作出更大的贡献,但是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个国家都作出同样的贡献。所以在处理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时,在实践操作中,最核心的原则就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大家一起努力,不同国家按照自身能力、具体情况的不同,承担不同的责任,这才是最核心的。
第二个方面,面对全球性挑战,各国应该加强对话,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在相互借鉴中实现共同发展,惠及全体人民。也就是要加强合作对话,加强交流学习。各国应该加强对话,而不是对抗。国家之间可以有矛盾,例如,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不能不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中国和越南的矛盾,中国和越南最主要的矛盾是领土争端,越南不仅对南海的岛屿提出主权要求,对西沙群岛也提出了主权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和越南怎么建设命运共同体?首先,中国和越南现在还不能说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因为我们提命运共同体的目的就是要建设命运共同体,所以中国和越南还是有可能建设命运共同体的;其次,是有没有基础的问题,如果中越要建设命运共同体,也要有一定的基础。例如,中国和日本每年的贸易额超过三千多亿美元,有巨大的共同利益,越南在经济上非常依赖中国,越南的出口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服装,而他们生产服装的原料就来自中国,如果中国不给他们原料,他的服装业就根本发展不起来。所以从越南的角度来讲,虽然他们在领土争端上好像挑衅得很厉害,甚至还有过反华的打杂抢烧运动,但是越南政府总体来讲还是比较谨慎和克制的。所以,在当今这个时代,不是一有矛盾就是死敌,很多时候有矛盾,但是也可以有合作。所以说,外交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减少矛盾、增进合作。有矛盾可以先放一放,不能说一有矛盾就把它极端化,这样还怎么建设命运共同体?因此,不管是对中国还是对越南,不能因为一些矛盾就让两国成为死敌。
我认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第二个基本方面就是秉持一个原则:尽可能地寻找共同点,减少矛盾,多对话、少对抗。对于中国而言,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发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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