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南京谢女士居住的房屋信息被盗用,被人在自己居住了30年,只有60平方米的房屋上注册了大大小小的12家不同的公司。
据报道,南京的谢女士家住在南京市秦淮区光华园小区的一套普通民宅,住了整整30年的她,直到最近社区对区内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核查时,她才被告知,自己这套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竟然“蜗居”了12家大大小小的公司。
担心惹上麻烦的谢女士找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这些部门却表示,对于企业提供的公司注册地址等材料,他们只负责“形式审查”,至于情况是否属实,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然而谢女士虽经多方走访求助,但自己的遭遇和问题也没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当前,全社会积极响应李克强总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国家又不断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创业门槛不断降低,工商登记程序也不断简化,“三证合一”已全面展开,“五证合一”也即将推进,正是源源不断的政策红利鼓励全社会积极开展“双创”活动。
但是,不断放宽的准入条件,也给部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的确,根据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工商登记机关不对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但是当出现虚假注册的情况的时候市场监管机关是否有能力在事后进行监管和处理?这是在新闻报道中还未解决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企业的这种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很明确,但企业不会自己提出自己是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登记注册,也不会自己处罚自己。调查并处罚这种行为,就是市场监管机关的责任,也是加强事后监管的要求。
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市场参与者,让市场参与者在市场竞争中公平的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基本要求。但是如果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都是通过虚假材料骗取登记注册的,那又何来公平竞争?又如何保证公平竞争和守法经营?“宽进”是鼓励创新创业的要求,那么做好事后监管则是让“宽进”发挥最大效能的保证。
报道中的大量公司用虚假的房产复印证件在同一住址注册了公司,在当前信息化时代这种背景下,这种风险并不难发现,在登记管理系统中自动设置一些预警,自动推送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风险检查,这样骗取注册的公司并不难发现。这就要求政府机关主动作为,而不是懒政被动。
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政府部门要不断改进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但服务型政府机关不等于放任不管的政府机关,市场经济既要让看不见的经济规律这只手做主导,但看得见的手同样不能缺位。
就如报道中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副调研员姜忠忠所言“现在国家鼓励创业,企业多了,门槛低了,但不能因此就弱化监管。如果该管的不管,也是部门失职。姜忠忠说,该谁做的事情谁就要做好。放开了市场,入口放宽以后,后面的监管一定要严!要是因为多了就不管,那肯定不行,那就是部门失职。”
做好“大众创新、万众创业”,需要市场主体和监管主体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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