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的社会景象特征(2)

全面建成小康的社会景象特征(2)

摘要: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形态将呈现更大的进步,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将有明显提升,社会建设和社会文明将达到更高的水平,进一步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要求、顺应人民期待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之路。

“法治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即社会全面强化法治,社会生活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社会活力不断迸发又依规有序运行;全社会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普遍增强,宪法和法律得到更好实施和遵从;社会依法治理能力不断加强,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服务保障逐步完备,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法、学法、信法、守法、用法和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健康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即全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国民整体素质普遍增强,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健全,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普遍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卫生环境普遍改善,“脏乱差”现象明显减少;全民健身型社会基本建成。体魄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社会道德建设全面推进,全社会成员心理素质和精神健康全面增强,社会风气明显净化,整个社会全面健康向前发展。

“幸福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即发展更好造福人民,社会更加温馨,幸福指数全面提升;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家庭财产普遍增加,民主权利广泛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精神生活丰富充实;人的尊严普遍受到尊重、不断全面发展;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成就感,生命价值得以更好实现;幸福环境全面营造,生活、劳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家庭美满安康,幸福诸要素生成机制不断扩大;“幸福快乐”变为人民群众的普遍追求,幸福体验感、满意度普遍增强。

“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即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更大进展;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社会治理体系趋于完善,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多元社会主体参与治理格局进一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基础制度更加完备、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总之,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形态将呈现更大的进步,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将有明显提升,社会建设和社会文明将达到更高的水平,进一步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要求、顺应人民期待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之路。同时要看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充分考虑中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可以预见,全面小康社会建成之时,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不会改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的主要矛盾不会改变,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地位不会改变。特别是当前国内仍然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国外环境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我们面临的社会风险和挑战前所未有。这就决定了推进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既要积极进取,又不能急于求成,不能脱离现阶段基本国情和当前的实际情况去追求过高目标。全面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还需要全体中国人民长期艰苦奋斗。

(作者系国务院研究室原主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院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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