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核心提示:各村社区、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企业,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重要环节和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地毯式的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作为集中整治的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26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6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6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长沙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长沙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安发〔2016〕8号)、以及浏安发〔2016〕10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长沙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过硬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监管执法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深入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的基础上,镇交通办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公路干线;镇安监站负责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派出所负责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城建规划办负责建筑施工、燃气领域;市场和质量监督所负责特种设备领域;商务旅游文产办负责旅游行业的专项整治。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都要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行动,并于2016年7月8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镇安委办。

(二)其他行业(领域)。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在主管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于2016年7月8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镇安委办。

(三)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措施并具体组织实施,

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镇安委办。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暨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秩序;集中排查整治一批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的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和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集中整治、集中宣传,实现全镇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范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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