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国认真组织实施达成的协议
协议签订之后,中国开始制定详细的落实计划。第二年,即1955年2月12日,中国政府初定本年度先选派8万人赴苏。同月,周恩来给山东、河北、河南、安徽、江苏、山西(后山西省任务取消)等六省发去特急电报,要求立即动员选拔所分给各省的任务。计划5月即开始出发,五、六、七三个月全部到达苏联工地。
3月10日,已经建立的外派工人中苏常设委员会在北京开会,苏方同意中方选派数量及安排并制定了计划草案。3月11日,中国国务院再给五省、铁道部、卫生部发电报,要求详细提出落实意见。与此同时,中国国务院成立出国工人管理局,并于4月7日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可见中国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和认真。
可是,就在中国政府紧锣密鼓积极准备的当口,1955年4月15日,赫鲁晓夫突然给毛泽东来电,电文大意是:双方原议定今年中国选派8万人赴苏事宜,后经我们在国内各机关部门简编挖潜,已经腾出大量劳动力,基本能满足我国当前需要,这样原定的中国今年的派人计划,就有必要推延到1956年再说。至于明年派多少,再由中苏常设委员会于今秋商定。
赫鲁晓夫突如其来的变化,中国领导人仍然不明原委,也未向不好的方面联想,完全相信赫鲁晓夫说的是真话。于是于4月19日,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赶紧签发了国务院特急电报,告知相关省份停止动员并撤销相关机构。此间。刘少奇还曾给苏联驻华大使尤金建议:“最好今年先派几百名或一千名工人到苏联去,以便在针对其所遇困难进行工作方面取得经验,为以后大批工人去苏联做好准备。”
对于刘少奇的建议,尤金大使赶紧报告国内,赫鲁晓夫不好再推,便答应了中国方面于今年先派1000名工人的意见,并提出派遣时间应在六、七月为好。他的答应必然是勉强的,也不是他的真实思想,他的真实思想是最好中止这个计划,但没办法,此时他也只有边进边退了。
尤金大使将国内的答复通报给了中国政府。毛泽东、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表态,让习仲勋按苏联同意的数量和完成时间“拟定具体计划办理”。可见中国领导人直到这时态度仍是积极的,也没有不愉快的表现,还在真心实意地做这件事。
▲中苏领导人合影
1955年5月4日,中国出国工人管理局局长张策,按习仲勋指示,与中苏常设委员会的苏方首席委员伏拉索夫交换落实意见。确定这1000名工人由河北省清苑县选拔,还议定了报名、体检、政审、带队人、经费开支等事项。分两批出发,时间定为7月6日第一批300人,7月11日第二批700人。到苏联后分在三个企业,即布列亚特共和国有色金属工业部吉达联合企业(300人);伊尔库茨克冶金化学企业(400人);莫洛托夫市石油企业(300人)。苏联派医生到清苑县协助体检,派干部参加签订劳动合同。经过河北省和清苑县两级政府的积极努力,这1000名从农村选拔的工人,在3名县里干部带领下,按期出发到达了苏联。
根据文件材料显示,第一批工人出发后,中苏常设委员会还曾议定1956年和1957年两个年度各再选派1000人赴苏,这样应该是三批3000人。按这一计划,1956年7月,由山东、河南动员派遣的1000名工人(其中山东300人,河南700人)亦到达苏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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