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灯下黑” 培育“好家风”

扫除“灯下黑” 培育“好家风”

摘要:能不能当好一家之长,立德修身,不仅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人品官德的衡量,同时也是对醇厚家风的考验。

“灯下黑”,其本意是指一盏灯的灯光照射不到的区域,后来被人们用来代指某些官员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因为监管缺乏,在权力的庇护下,干出损公肥私、违法乱纪的事。前不久公布的一份反腐文件呈示,“家族式腐败”占腐败案件的60%以上。“灯下黑”缘何成为众多落马官员家丑外扬的“污染源”,令人深思。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在中华文化传统中,“家”始终具有独特地位;从个人到国家,“家”是最重要的精神纽带。数千年来,家风承载着家庭生活中的荣辱兴衰、悲欢苦乐,维系着家庭成员间血浓于水的亲情真爱,成为传统文化宝库中流芳溢彩的瑰宝。

北宋政治家司马光就把“有德者皆由俭来也,俭以立名,侈以自败”当做家风,晚清一些名臣的家风是“勤奋、俭朴、求学、务实”,抗日民族英雄、爱国将领吉鸿昌的家风是“做官不许发财”,“廉洁朴实、勤俭节约、谦虚谨慎、低调做人、不要忘记人民”是毛泽东的家风,“做自立、诚实和正直的人”是刘少奇的家风。好家风如同绵绵春雨,润物无声,帮助子孙后代立德立言、成长成才,血脉赓续,人人受益。

“居官所以不能清白者,率由家人喜奢好侈使然也。”反观当下“拍蝇”“打虎”中曝光的一幕幕家丑,家风不正是产生“灯下黑”的重要诱因,在生活中往往表现为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全家人一起陷入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腐蚀之中。如有的党员干部为了配偶子女谋取私利,搞封妻荫子,任人唯亲,“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的党员干部放纵配偶子女胡作非为,大肆收受贿赂,被一些投机分子拉下水,成了“腐败夫人”“浪荡公子”。

责任编辑:黄艳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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