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尹部长,您好。《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出台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请问这份文件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尹蔚民: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战略事关全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高度,把加快人才强国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发展大势,对人才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反复强调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建立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重点在用好、吸引、培养上下功夫,择天下英才而用之,为我们做好人才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理论武器。
当前,我国人才队伍规模日益壮大,人才环境日益优化,人才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人才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人才队伍的整体规模、素质能力、结构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不相适应,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比较稀缺。特别是人才管理体制不顺、权责不清,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到位,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不科学、不完善,人才对外开放度不高、缺乏竞争优势,人才流动不畅、得不到有效配置等问题突出。
《意见》的制定,目的就是以深化改革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不断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更好发挥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这是深入实施人才优先战略,加快我国人才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作为我国第一个针对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文件,《意见》的出台,意义重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政府人才综合管理部门,在《意见》落实中肩负重要职责。在分工方案确定的46项任务中,由我部单独或共同牵头的就有33项。可以说,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创新精神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在落实过程中,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配合,在推动重大改革、制定重大政策时,主动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抓紧对承担的各项改革任务再细化、再分解,进一步明确改革具体举措和进度安排,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注重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加大对各地分类指导力度,形成横向互动、上下联动、蹄疾步稳、同频共振的改革合力。
记者:请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如何落实《意见》中关于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部署?
尹蔚民: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迫切需要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和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要按照《意见》部署,突出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创新型科技人才、企业家、技能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重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方面,要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配合做好“万人计划”,重点做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政府特殊津贴等高层次人才项目,不断完善支持政策,健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着力培养一批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充分发挥设站单位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培养质量和国际化水平,加快培养造就一批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构建分层分类的继续教育体系,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规模培养培训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另一方面,要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广技能等级同大城市落户挂钩政策、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等举措,切实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水平,加快培育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同时,要将职业培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重点实施贫困家庭子女、失业人员、转岗职工等群体的免费职业培训和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帮助广大劳动者更好适应市场变化和创业就业条件变化。大力促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发展,深化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办学,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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