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宝龙: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2)

夏宝龙: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2)

——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论述

努力在推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上继续走在前列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习近平同志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并提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就明确提出,浙商要弘扬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争做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浙江的民营企业家是全国最活跃的企业家群体。我们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以习近平同志的殷切期望来严格要求自己,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重信用、重品德、重声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引导民营企业踊跃投身“万企帮万村”“光彩事业”等活动,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抗灾救灾、公益慈善等社会事业,多做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在家乡父老心目中树好“丰碑”。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引导他们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

构建良好政商关系是促进“两个健康”的重要基础。习近平同志提出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强调要把握好“亲”“清”二字标准,对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分别提出了要求。“亲”“清”这两个字,既言简意赅、朴实无华,又富含哲理、意味深长,切中当前政商关系的要害,指明了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的相处之道,明确了界限,立下了规矩。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就指出,各级领导干部一方面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要亲商、富商、安商;另一方面,同企业家打交道一定要掌握分寸,公私分明,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要深刻体会习近平同志的这些重要论述,践行好“亲”上加“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做到交而有“法”、交而有“方”、交而有“界”,以“亲”来密切政商关系,用“清”来规范政商关系。对领导干部而言,就是要把“亲”“清”二字当作一把勤政为民的标尺,当作一条清正廉洁的规矩,既当好民营企业的“店小二”,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经常性沟通联系机制,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又注重加强自身修养,慎小事、拘小节,守住底线、把好分寸,防微杜渐、两袖清风,做到不越法、不逾纪、不谋私。对民营企业家而言,就是要把“亲”“清”二字当作与领导干部交往的座右铭,当作企业守法经营的大原则,既致富思源、报效桑梓,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家乡发展;又洁身自好、不越雷池,始终走正道、永远不行贿,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作者为中共浙江省委书记)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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