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资金保障机制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规模大、期限长、主体多元、结构复杂。徐林表示,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必须创新金融服务,放开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近年来,相关部门积极创新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创新债券品种,各地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取得了一些成效。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出台了支持城镇化发展的具体意见,积极运用贷款、债券、租赁等综合金融服务,为城镇化提供金融支持。
2015年,江苏省率先打响了当年地方债发行的“首枪”,随后各省份地方债发行纷纷登场。截至2015年12月18日,全国地方债共发行约3.8万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还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合作,鼓励引导政策性银行支持新型城镇化。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建立了“政、银、企、社会”合作对接机制,通过PPP、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部分试点地区通过发挥财政投入杠杆效应,有效激活了社会投资,减轻了财政支出压力。
同时,探索城市政府自行发债制度,在进一步完善省级政府代发地方债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管理规范、风险可控、成本合理、运行高效的城市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城市政府举债的法定程序,把政府债券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政府债务资金使用和偿还的信息披露制度,尽快建立健全政府债务信用评级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预算法》,允许城市政府自行发债,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展释放城市存量资产价值的渠道。
(记者 林火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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