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住宿费精细化有助厉行节约

差旅住宿费精细化有助厉行节约

2015年9月份,财政部曾印发《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方便执行,财政部对各地细化标准进行了汇总整理,并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级。14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新版《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4月15日《中国新闻网》)

随着物价的上涨,对公职人员的差旅住宿标准进行调整,既符合实际的需要,也符合制度的规定。经费阳光化和动态调整,才能防止暗箱操作。此次财政部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是在充分调查和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做出的,其差异化、区分化的标准执行,体现了公共财政管理的精细化,既有助于提高公共财政使用的效率,又能对接实际满足需要,有助于厉行节约原则的更好落实。

相比于既有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新标准的最大亮点,就在于改变过去统一按照省会城市标准,未能根据出差目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差异,执行不同的上限标准,结果则造成了事实上的浪费。居大不易的效应下,省会城市和省内其他城市之间,在物价水平上存在很大的差异。结果在同一标准之下,则会出现“标准的富余化”,并造成事实上的浪费。本来两三百元就可以入住,但本着“不花白不花”的心态,则会造成住宿标准的突破。

而另一方面,不少旅游城市的住宿标准,则会因为淡旺季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一般来说则是淡季下调,而旺季则上浮,因而也需要在标准的制定上更加灵活,实行一定程度的浮动。并因此防止差旅负担的转嫁,规避廉政风险。同时,中央标准一直是地方标准的参照物,也是反映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风向标,让公共财政支出的阳光化,透明化,首先就要确保其科学化和合理化,否则就有“制度缺陷的陷阱”。现有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在十八大以后制定的,整体上体现了经济实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不过也存在层次不明、标准笼统的不足,需要通过调整和优化,以弥补制度本身的缺陷。

这方面既有很多深刻的教训,也有历史经验的总结。厉行节约不是“标准的低档化”,比如在北广上等大城市,如果把差旅标准定得过低,之间存在极大的亏空,要么需要个人支付来填补,要么就是让出差目的地的政府机构来支付,或者通过权力行为而让人买单,然后再拿着发票回单位报销,结果既没有让公共财政有所节约,又形成了某种腐败的潜规则。现在根据实际情况,而把标准做实做足,完全可以满足住宿的需要,又避免“一刀切”之后的低效,方式上的递进与转变,也折射出在管理思路上的进步。

实行精细化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本是种常识,在国外已有比较成熟的做法,比如多年前热炒的外国领导人来中国,坐经济舱和住经济酒店,皆是标准化制度作用发挥的结果。自差旅标准细分化之后,“透明出行”和“行为规范”已日益成为常态,呈现出令人欣喜的局面。随着差旅住宿费标准的调整和细化,既有的成效将得到进一步巩固,“阳光操作”的成色势必越来越足,对权力行为的约束也更为有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也有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落到实处也不会成为空话。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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