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官本位”造成的“人才浪费”(2)

破除“官本位”造成的“人才浪费”(2)

核心提示:众所周知,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具有培养创新人才、发展科学技术的共同职责,崇尚真理、尊重学术自由应当是其最本质特征,只有营造自由思考、自由研究、自由表达、坚持真理、不畏权威的良好学术环境,才能保障教学和科研人才能够继承、发扬和创造,才能培养和造就出一流人才。

从制度安排上简政放权

从制度安排上改变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需要着力解决两个层面的问题:

一是在宏观管理层面上,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和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作好“顶层设计”,根据改革进程,启动“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的改革进程,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外部环境条件,从根本上切断行政化、“官本位”的体制障碍。建立完善事业单位管理的政策法规,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管理和用人的自主权,强化政府依法对事业单位实施监督和管理,加强人才管理法制建设,研究制定人才开发促进法及人力资源市场、人才评价、人才安全和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特点的负责人选拔任用制度体系,探索实行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化。

二是在微观层面上,要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内部决策的机制,重点推进建立现代院所制度和现代大学制度等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学术决策和决策咨询机构,明确学术决策机构的职责权限,建立决策问责机制,确保学术权力的有效行使,切实改变内部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力量主导学术资源分配,行政力量主导教学科研人才的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等做法。建立和实行事业单位职员制度,明确管理岗位职责要求,规范机构内部行政职权,强化行政岗位的服务功能。另外,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要注重加强在全社会传播和弘扬追求真理、淡泊名利、理性的怀疑批判的科学精神,加强创新文化建设。

(作者系上海市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名誉所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赵思齐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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