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适应新形势,大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根据中央、省、市纪委要求,区监察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狠抓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激励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全面提升行政监察整体水平。一是大力加强组织建设。委局机关在原有职能室基础上,新增了效能室、干部室、案管室、研究室,机关内设室(中心)达到15个,分工更明确,责任更具体,功能更完善。向区委建议,在25个公路环线乡镇和28个区级重点部门,增配纪委副书记和监察室主任,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执纪办案及行政监察能力。二是切实加强业务培训。针对业务“短板”和技能要求,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分期分批选送各级监察干部参加中央和省监察厅的调训,有计划地抽调基层监察干部参与区监察局重点工作,在实践中提升能力。三是扎实推进机制创新。深入调查研究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事项,及时解决行政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了勤廉质询制度、效能监督卡、廉政承诺、逆向考评、六到村组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行政监察力量进一步整合,工作活力进一步激发,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严格廉洁自律,努力提升自身形象
俗话说: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有令不从。作为监察局长,在群众中树立什么形象,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我始终坚持把清正廉洁作为从政准则,时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一是不断强化务实观念。在工作中,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自觉克服浮躁情绪,摒弃私心杂念,力戒形式主义,做到“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二是不断强化团结观念。自觉做到与班子成员以诚相处,充分调动和发挥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区监察局班子内部形成了一种畅所欲言、集思广益的氛围,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三是不断强化清廉观念。能够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定的一系列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或亲朋好友谋取任何私利和好处,没有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四是不断强化监督观念。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坚决执行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时时处处把自己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谨慎掌权和用权。
xxxx年,我虽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的深度、广度不够,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一些乡镇和部门对行政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影响了区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导致一些重大举措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三是行政监察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有些乡镇和部门监察机构还不健全、力量不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监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社会上还没有较大的影响。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领导艺术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好区纪委常委会的集体领导,集合、凝聚区监察局一班人,创造性地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制度防范、权力监督、执法纠风、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工作,确保行政监察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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