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皆有廉耻之心,这就是道德感。每个人都有道德感,一旦你犯法了,你的道德就破产了,人家就不信任你了。人人都不愿意这样,但为什么还有很多人犯法呢?那一定是社会出了问题。所以唐太宗怎么说?如何去贼,从朕开始。你看,一个封建皇帝,说如何解决人民的犯罪问题呢,要从皇帝本身开始。怎么开始?其实就是一个费用问题,所以从皇帝开始减少费用,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不多用。所以唐太宗和长孙皇后是有名的节约的皇帝和皇后。
不仅这样,还精简机构,在中央合并机构,精简官员。因为官员的俸禄和享用是很大一笔开销,财政负担很重的。精简的结果,贞观元年,唐朝的中央官剩了多少呢?两种说法,一种说是640人,一种说是700人。就算是700人,那也是相当少的。少到什么程度?后人有人还写文章说,怎么可能有700人呢,这不是骗人吗?
然后合并地方州县,目标还是一个,减少官员数量。唐太宗的方向是什么?轻徭薄赋,藏富于民。只要做到藏富于民,就不可能有什么结构性犯罪。社会结构出了问题,才会有结构性犯罪问题。
唐太宗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比如说大家都知道均田制。均田制严格控制土地转移,所有的土地转移,必须经过政府之手才算是合法的。但是难免就有人犯法,私下里,我把我们家的地卖给你了,我们俩这个行为就是犯法的。唐朝留下来的资料我们看得很清楚,我们俩私下买卖土地,没有经过政府,被政府发现了,法律上是要处罚的。知道唐朝的法律是怎么处罚的吗?地归原主,财物没收。一个买地,一个卖地,买地的算白买了,财物被国家没收了;地归原主,又返回给卖地的人了。两个人犯法,事实上只处理了一方,卖地的人没事儿,地又还给他了。合理吗?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法律条款?你就得考虑这个基本问题。什么叫基本问题?中国是农业社会,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你们家生存、发展的最重要的靠山。所以,穷人宁可卖儿卖女不卖地,有了地就有希望,没地就彻底完了。从西汉开始,中国历朝历代的政治,出问题都是从土地开始的。汉武帝的时候,董仲舒向汉武帝报告,说关中流民二百万,贫者无立锥之地,富者田连阡陌,麻烦大了。穷的人太穷了,一个锥子的地方都没有,富的富得不得了,现在开始流民已经很多了。后来汉武帝采取了办法,但是西汉最终仍然是在这方面出了问题。到处都是流民,最后绿林一起义,西汉就灭了。东汉、明朝都是一样的。
农业大国最终的问题,一定是土地出了问题。那么唐朝的法律这是在干什么?实际上就是用法律这道武器,保护弱势群体。因为破产总是从最弱势那个群体开始的。你家有问题,地卖了,他家有问题,地卖了,我们就变成了雇工,雇工再当不成,就变成流民到处跑,流民是推翻政府的最重要的力量源泉。所以唐朝政治家明白这个道理,在法律设置之初,就要严防这条线出现问题。所以你俩虽然犯法,但是不能让你破产,地归原主,你要有地。
我们在吐鲁番出土的文书中也看到了,真是这样。法律规定,分土地的时候,一定要先分无地和少地的人。所以我们就看到了,吐鲁番出土的西周时期的分土地的名单,有一家变成绝户了,没有继承人了,他家的十来亩地就被分成了十几份儿,少地的人太多了,都被大家给分了。法律就要从源头上制止社会分化或者两极分化。说起来可能是在保护弱势群体,保护弱势群体不破产,但从根本上、长远上看,就是保证国家的政治安全,这叫政治智慧,这叫政治理智。我们不要想他连一点自私心都没有,不必那么想,但是他能够保证他的长远利益,对我们这个弱势群体来讲,那就是一种保护,那就很难得了。保证农民的基本生存,这是我们未来政治安全,最重要的东西,这也是今天讲“以人为本”最需要的东西。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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