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的纪律规矩铭刻在心(2)

让党的纪律规矩铭刻在心(2)

摘要:当前,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学思践悟中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坚决捍卫、模范带头,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上,为《准则》和《条例》的执行营造良好氛围。

全面从严治党,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关键在治、要害在严。无数案例说明,凡是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无一不是理想信念坍塌、道德情操沦陷、纪律规矩失守。《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集中展现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条例》则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为“六项纪律”,划出了不可逾越的底线。纪律是外化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纪律,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既要以严的纪律和规矩监督约束党员干部,又要不断强化共产党员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让党员干部达到内外兼修、知行合一的良好境界,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准则》和《条例》,打出的是立德立规并举、自律他律结合的“组合拳”。《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起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正面清单;《条例》尊崇党章,重在立党的规矩,是监督执纪的一把尺子,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大多数,用法律惩治贪污腐败极少数。“纪在法前”比“法在纪前”难度要大得多、要求高得多,纪检监察机关要尽快推进工作理念、思路和举措的转变,提高履职能力,调整执纪标准,改进执纪方式,确保两项法规顺利、准确、严肃执行。

模范遵守,严格执行,纪检干部要做知行合一的表率

学得深才能悟得透,才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省委在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注重点面结合、分类分层,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农场等不同领域党员干部的不同需求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各种载体,通过学习研讨、知识测试、以案释纪等方式,让《准则》和《条例》从“文件”走向“文化”,从“会场”走向“广场”,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要注重德纪并行,切实把纪律的权威性、强制性和道德的说服力、劝导力有机结合起来,启迪道德觉悟,提升道德情操,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律。要把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进行“对表”,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掌握运用好“四种形态”。

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既要挺纪在前,全面覆盖,又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让无视党纪者得到应有的惩处。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奢贪”“吃拿卡要拖”“不干事不担事”等为官不为现象以及“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让铁纪发力、让规矩生威。

打铁还需自身硬。《准则》和《条例》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看家本领,必须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责任担当、方法措施,紧跟上中央部署要求,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纪检干部要珍惜自己的名节和操守,记住“白袍点墨,终不可湔”。坏一次规矩,就会留下一辈子的污点;破一次底线,就会留下遭侵蚀的漏洞。要把党规党纪持之为明镜,内化为自觉,升华为信条,守得住底线,防得住“围猎”。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执行纪律的带头人,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作者系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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