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世界性难题,发达国家在近百年食品安全现代化进程中,经历了从监管到治理的范式转变。监管是政府依据规则对市场主体行为进行的单向引导和限制,治理则更加强调多元主体、平等关系和灵活手段,其经验对于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激发企业尚德守法的内生动力
在古代农业社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在“熟人社会”中面对面地进行,是一种基于买卖双方相互信任的人身关系。大工业和城市化改变了传统食品行业的结构和方式,食品生产经营逐步转变成一种基于商业消费的契约关系。由于缺乏人格约束,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难免滞后于市场急剧扩张,食品安全的内在风险增大。在经历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后,发达国家普遍意识到不能简单把商品等价交换原则套用到食品领域,必须强调食品的人文和社会属性,让食品从业者回归道德本色,使其发自内心地意识到尚德守法才是本分。
道德绝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有实实在在的市场机制作为保障。例如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的情况,上世纪70年代,社区支持农业在瑞士兴起,目前已风靡全球。该模式的特征是在农户与消费者之间建立稳定供需协议,农产品直接由农场送货上门,省去物流、仓储、超市等中间环节。其结果是供需双方重新回到面对面的状态,降低信息不对称和提升互信,倒逼从业者提升道德水平。与之相似的是,日本和法国从产业政策角度支持中小食品企业和特色有机食品发展,扭转大工业带来的食品产业“去人格化”特征。
食品行业是良心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是守住食品企业道德底线的另一项长效机制。发达国家纷纷完善信用记录制度,细化诚信评价准则,建立问题信息披露和守信激励制度,健全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的诚信体系带来“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结果,一些国家甚至出现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人自杀的极端情况。2004年6月13日,韩国景象食品公司总经理申某,因公司用极不卫生的下脚料制作劣质饺子的丑闻曝光,不堪压力,爬上汉城龙山区盘浦大桥投江自杀谢罪。2006年9月12日,德国布鲁纳肉品批发公司老板乔治·卡尔·布鲁纳,因涉嫌贩卖120吨过期腐肉,在家中畏罪自杀。这些案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发达国家食品企业对尚德守法和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