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普法工作面临的挑战
(一)认识不到位,工作需进一步平衡
个别单位和部门对普法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对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重点对象的理解缺乏准确把握。各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各级部门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工作开展需要进一步平衡。
(二)机构不健全,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六五”普法期间,市上成立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但没有设立普法办公室,普法工作牵头抓总作用有些弱化。目前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普法办公室,需要向区县延伸,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形式不丰富,方式需进一步创新
由于对新媒体新技术的认识掌握不够,既懂法治宣传又懂新媒体策划维护的人员不足,适合新媒体使用的产品、尤其精品不多,导致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不够。要使普法工作普及面更宽,特色更鲜明,还需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
三、“七五”普法开展的建议
(一)坚持完善机制,创新加强工作保障
一是完善思想教育机制。教育广大干部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站在“四个全面”的高度去认识普法工作,实现从法律知识的普及到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应用的转变,从感性到理性、从个体到国家层面的转变。按照五中全会“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要求,把“七五”普法工作创新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是完善共同参与机制。市、区县党委政府每年召开2次以上常委会议、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七五”普法工作,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强化对“七五”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三是完善大局普法机制。紧紧围绕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十三五”规划、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国家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党代会每年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整合原有三大领域专项律师服务团力量的基础上,组织职能部门共同组建服务大局法治宣传小分队,深入全市各领域开展法治宣传,实现精准普法。四是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建立普法工作考核考评通报制度,把普法工作列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各级党委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以发放调查问卷、群众参与测评等形式,对各地、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利用普法规划半年、年度、中期、终期统一进行考核考评。
(二)坚持明确责任,创新实施执法普法
一是明确司法行政责任。市上在市司法局新成立了普法办,各区县应参照市上做法,在区县司法局设立普法办并明确工作职责。两级司法局要在认真履行普法办“制定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普法等职责”的基础上,重点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落实。
二是明确司法机关责任。法院选取典型的、有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普法,检察院通过设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展览馆等途径开展普法。“两院”重点宣传刑法、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重点阐释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的实体法、程序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
三是明确行政部门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宣传本部门运用的法律法规。要将法治宣传有机融入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通过广泛法治宣传促进严格公正执法,通过严格公正执法促进深度法治宣传,真正体现“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对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问题引起诉讼的,原则上由部门“一把手”参与诉讼,切实提高“一把手”的法治意识。四是明确基层组织责任。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增建第三方调解组织,增设司法工作站,增加网格员数量。基层组织深入小区、家庭、铺面、纠纷现场,结合老百姓生产生活的需要,采取可读性、可视性、可感染性的手段,形成连锁式、传递式、接力式普法桥梁,达到“就时宣传法律法规,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就人提升法治信仰”的效果。
(三)坚持狠抓重点,创新推进“法律七进”
一是狠抓工作模式重点。市司法局要按照省委书记王东明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七进”牵头抓总职责,同时针对“每一进”采取“五个一”工作模式,即一个市级领导挂帅负责、一个市级部门牵头落实、一套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一个亮点品牌合力打造,一个大型活动掀起高潮。区县、乡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落实,确保“法律七进”开花结果。
二是狠抓机关普法重点。充分发挥机关龙头示范作用,制定党委(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计划,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专家开展法治讲座,定期组织干部观看法治教育警示片,让干部敬法、畏法。各级组织部、司法局、党校等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分期分批对新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是狠抓乡村普法重点。要进一步夯实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围绕基层群众普遍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专项活动。要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时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善于发挥乡规民约和乡贤、乡土文化的积极作用,把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使普法教育的触角延伸到“最末梢”。
四是狠抓学校普法重点。要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法治意识、权利义务意识,从小养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要完善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国家监护体系,构筑法治保护立体空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坚持构建平台,创新运用新兴媒体
一是构建政务权威平台。各级政务网站要紧紧围绕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法治动态、法治事件,突出权威性、专业性、服务性。要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知识,积极创新“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逐步构建起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网上法律服务体系。
二是构建移动传播平台。要广泛开通法治手机报,积极办好法治手机报,充分发挥手机报覆盖面广、资讯量大、传播迅速、图文并茂、双向互动等优势,将法治资讯、法治案例、法治知识、法治名言等内容融入到手机报中,向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工作者、企业管理者、农村“两委”干部等重点人群进行发送。
三是构建资源整合平台。整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各行各业的普法资源,形成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普法平台为一体的普法联盟,实现多级联动、共同合作、组团普法的良好宣传格局。加强与网络媒体、大专院校、品牌策划机构等的合作交流。加强与新闻媒体和商业网站的沟通协作,引导其开设普法栏目,积极开展公益普法活动。四是构建长效运行平台。明确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和各行各业的新媒体普法职能、新媒体普法任务,建立健全激励惩处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加大专业人才的选拔培训、项目经费的投入使用、硬件设施的配备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稳步推进新媒体普法工作,确保普法产品有效传播、普法成效硕果累累,最终将“法在身边”上升到“法在心中”“法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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