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巩固深化推动两个责任不断夯实
区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区委先后26次召开常委会、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12项。成立区委主体责任落实推进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区委主要领导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作出批示29次,研究协调重点工作12次,讲党课4次。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落实分管领域领导责任。出台《城关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城关区领导干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试行)》、《区委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清单》,重点围绕19个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整治突出问题”八大专项行动。健全完善述职评议、督导检查、考核考评、定期报告、责任追究等8项工作机制,形成了知责问责、履责督责、严肃问责、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责任落实链条。
区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区委细化实化主体责任,明确街道、部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负面清单,将“两个责任”分别细化为17项和11项具体工作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力的11种表现进行问责。将主体责任纳入“工作落实年”行动,实行清单化管理。组织79名街道和部门党政“一把手”、23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述纪述廉述作风。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靠后和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的29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持续传导压力,由常委带队开展半年和年终督查调研,对工作不力的街道和部门点名通报。紧盯各级决策部署落实和安全生产事件中干部失职失责问题,问责3家单位,党员领导干部23人,其中,科级17人,其他6人。公开通报18人,起到了有力的警示作用。
落实八项规定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严格执行作风纪律各项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公务接待、干部培训、差旅费报销、会议审批等工作,2015年全区组织各类会议27次,同比下降3.5%;下发各类文件283份,同比下降18.6%;“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持续改进作风,区委常委带队开展大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成果14项。认真落实《区委工作落实责任清单制度》,全年共督办各类事项2117项,已办结2044项,下发督查通报14期、督办通知55期。
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作风纪律规定方面的监督检查30余次,围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对餐饮、超市、宾馆、娱乐等场所明察暗访40余次,发现问题线索80余个,分8批通报了14起典型问题,涉及16人,其中违规操办婚丧事宜、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12人。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年审查备案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88人,因私出国(境)人员75人。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小金库”、村务公开专项督查,对投资逾5亿元以上在建项目、政府投资50万元以上的各类项目开展督查21次,发现和整改问题6个。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制定出台37条村级权力清单,规范村务公开的流程和刚性约束,村务公开“明白册”发放率达96%。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加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全年召开区委查处大要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2次,重点案件线索研判分析会议5次,强化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应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范围,让被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2015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78件(次),同比下降25.2%;初核206件,同比增长44.1%;立案查处48件,同比增长100%;结案46件,同比增长91.7%。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7人,政纪处分22人,涉及科级18人;在党纪处分方面,党纪轻处分17人,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人。同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158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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