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新政付诸实施。2015年8月17日,国务院颁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但受养老保险制度地区分割等因素的制约,当年并未实施,这一办法可望在2016年实施。据统计,2015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5.7万亿元,2016年末将超过6万亿元,其中职工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预算额约为近4万亿元。如此巨额的养老保险基金过去由于分散管理,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长期处于贬值状态。伴随投资新政的实施,不仅可望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而且能够对中国的资本市场产生相应的影响。
5.养老服务业政策相应调整。养老服务是实现老有所养重要民生目标的支柱性制度安排。“十二五”期间是中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最快的时期,养老机构的床位数从200多万张快速增长到了约600万张。但面对数以亿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一个最基本的判断,仍然是养老服务总量供给不足、有效供给不足,供需脱节现象比较普遍。“十三五”将是应对老龄化挑战的最为宝贵的时机,但政策应当会做出相应的调整,包括从偏重机构养老转向偏重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为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扫清政策障碍,同时推进医养结合,研究并出台护理保险政策将是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配套。
6.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面向城乡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差距会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将从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这意味着居民医保水平会得到进一步提升。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也会继续提高。
此外,在儿童福利方面亦可能出台相应的政策,以便配合人口政策的调整与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促使面向孤残儿童的福利保障向更多的儿童扩展。
(本文摘自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组织编写、郑功成主编、人民出版社2016年2月出版的《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6》之总报告,文章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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